关于开展第八批上海“千人计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6 10:07:14 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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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沪委办发〔2010〕28号)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八批上海“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产业方面)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上海“千人计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产业方面)引进人才创新类项目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为: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其他相关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上海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创新人才长期和短期项目申报,还需符合《上海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规定的基本条件:


围绕国家和上海市重大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需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该行业领域相关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主持过国际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


2、具有海外知名企业或相关机构关键岗位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项目管理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优先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宇宙起源与天体观测、光子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脑科学与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量子科学、物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申报人才原则上不允许破格。如确需破格的,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交《上海“千人计划”破格人选推荐表》。每位破格申报人需至少两位同行专家(一般应为院士、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具有正教授职称专家或者相关领域知名企业家等)从工作资历、业绩贡献、发展潜力等角度实名推荐,并分别填写破格推荐表。


二、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书面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今年继续采取网络申报的形式,用人单位可于7月10日至8月17日期间登陆“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n)有关页面填写信息。已使用过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遗失用户名和密码的请联系主管单位或区委组织部重置),未注册用户可新注册,注册时需上传机构代码证或相关认证材料用于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申报。用人单位根据填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下载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各区党委组织部。主管部门和各区党委组织部填写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属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产业方面)”平台的,于8月2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


其中,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产业方面)”创新类项目(包括创新长期、创新短期)的市属用人单位,纸质申报材料报所属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级主管部门报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区所属各类用人单位,报所在区党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统筹报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其他个人信息表、破格人选推荐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材料另附。以上材料均可通过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打印。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报时若尚未取得,可在进入顾问评审阶段前补充提交);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市委组织部“通知”、人才引进标准、申报书及填写说明等材料请点击阅读全文登陆“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最新通知”栏浏览下载。)


四、联系咨询

联系人:武权

联系电话:021-23113885,021-23119223  

传真号码:021-60801539

电子邮箱:wuquan@sheitc.gov.cn

联系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508室

邮编: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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